零用錢管理學 由幼稚園每日1蚊開始
發布時間: 2016/11/02 18:41
最後更新: 2016/11/03 10:26
昨日(1日)在柴灣翠灣邨墮樓亡的13歲男童,疑曾因擅取零用錢被薄責。家長給孩子多少零用錢,如何管理零用錢的使用大有學問,有家長每周給讀小學的孩子零用錢,但孩子認為「有錢有朋友」,結果豪花零用錢買零食派同學。社工建議零用錢管理大法的第一步,是由幼稚園每日1蚊開始。
香港青年協會學校青年工作社工石秀雲表示,曾有一名小四、小五學生,其父母每周定期給他200元零用錢,惟該父母只注意給孩子多少錢,並不注意孩子怎樣花錢。該名高小生遂把錢花在購買自己喜愛的文具,又以為「有錢有朋友」,在小息時花錢買零食請他人吃。她說:
該名小學生第一日『出糧』就把錢花光光,變相無儲蓄、無捐獻。200元對父母來說,銀碼或不算高,但對小朋友而言,有錢在身就會想花掉。
石秀雲稱,家長應先掌握及理解小朋友對金錢運算的概念,如5元與10元可分別購買到甚麼物品,鼓勵子女學習理財,銀碼多寡視乎小朋友日常所需﹑父母的經濟能力及孩子使用金錢的成熟程度。
她認為,小朋友愈早學習理財之道愈好,但給予零用錢的同時,家長亦要與子女訂立簡單的零用錢規矩,盡量跟孩子討論,例如讓他們知道自己一餐吃了多少錢、買了多少東西、儲蓄多少、花費幾多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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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建議,家長可為年紀較小的孩子,準備3個錢箱,包括:
- 「個人消費」錢箱 - 選購心頭好,事前宜與父母商討
- 「儲蓄」錢箱 - 以備不時之需
- 「捐獻」錢箱 – 透過部分零用錢幫助有需要的人士
設立3個錢箱目的讓孩子學習「先儲蓄後消費」及分配的觀念,同時釐清「想要」與「需要」之物;錢箱則可考慮買透明的,讓孩子們看得到自己的成果。她以個人經驗為例:
我自己都有小朋友,在她上幼稚園時開始給予零用錢,每日1元,當孩子將零用錢累積至10元時,會與她商討分為3 份(即『個人消費』﹑『儲蓄』及『捐獻』),主要是想他對數字理財有基本概念。
石秀雲提醒,中學生的自控能力較小學生高,父母可選擇按月「出糧」,讓他們計劃花錢的原則;小學及幼稚園生的零用錢則不應每月發放一次,因每次「出糧」時間如果相隔太久,小朋友或難管理手上的零用錢,故應以每周或隔日發放一次為佳,亦不宜給予太多,讓孩子知道「金錢抉擇」的重要,想買東西時需存錢及與父母商討,而不是「一次到手」。
不少父母愛讓孩子幫忙做家事務來賺取零用錢,石秀雲認為,家長們不應將兩者完全掛鈎,因家裏每個人都應分擔家務,而孩子們身為家庭一份子,本來就有幫忙做家務的責任,否則或令孩子們持「無錢屋企就與我無關」的錯誤價值觀,甚至會討價還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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